序
筆者擔任法官之初,被分發到當時業務量十分繁重的桃園地院中壢簡易庭任職,民事簡易庭的工作原本即與調解息息相關,且在與幾位優秀調解委員討論案件的過程中受到相當大的啟發,很快就開啟筆者對於調解的興趣及學習之旅。
迄至本書完稿的民國106年9月初,筆者已擔任八年的法官,除前兩年在民事簡易庭外,後六年均在刑事庭,包括在桃園地院刑事審理庭一年,以及在臺北地院刑事審理庭一年、刑事審查庭四年。刑事案件既然存在解決糾紛及修復關係的需要,且常兼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問題,故筆者在民事簡易庭所學到的調解態度及方法,不僅仍能運用於刑事案件中,且更能夠發揮及早一次性處理刑事及民事整體糾紛的功效,而此正是落實「司法為民」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
在司法體系中,八年的法官資歷其實並不算長,但是筆者於任職期間,幾乎每日、每庭均在思考為手上案件調解的可能性,並努力地加以實踐,這段期間不斷地「從做中學」,甚至於「從錯中學」,就刑事調解多少也累積了一些經驗及心得。為了自己所熱愛及懷抱期望的司法,筆者乃不耑寡陋、野人獻曝,願將這些經驗及心得呈現為本書的內容,希冀能收拋磚引玉之效。
筆者是利用公餘的零碎時間,前後歷時將近兩年來撰寫本書,雖不影響工作,但難免壓縮與家人相處的時光,故首需對家人表達謝意及歉意。再者,筆者要對擔任法官八年來的機關首長、行政主管、工作上的同事及夥伴們表示感謝之意,因為你們的支持,讓筆者能夠在調解這條路上走得長遠。筆者也要感謝元照認同本書的理念,而促成本書的出版。
最後,筆者要感謝 神,因祂賜給有心為人調解者夠用的信心及力量,來勇於面對這個紛爭擾攘的世間。
吳元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