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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發展趨勢與重要問題研究

智慧財產權發展趨勢與重要問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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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在知識經濟的浪潮席捲全球之下,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與價值已毋庸置疑。但隨著新的科技與產業的出現,也引發新的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與利用爭議。從電腦軟體開始,到開放生物科技與基因專利,再到電子商務商業方法之專利,在在都引起全球的矚目。為使讀者能夠迅速的掌握智慧財產權的基礎與發展方向,馮震宇教授特別根據其多年的實務與教學研究經驗,以國際間重要智慧財產權案例為經,智慧財產權實務與發展為緯,經歷多年完成本書,是有意了解智慧財產權法發展與深入研究智慧財產權應用人士不可或缺的著作。
 

目錄

第1篇 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國際發展趨勢
 .智慧財產解析──如何有效處理與創造最大價值∕3
 .WTO架構下智慧財產權之發展與變革∕16
 .網路著作權之保護與發展趨勢∕41
 .商標與網域名稱之發展趨勢∕61

第2篇 從案例看智慧財產權發展
 2-1 從重要專利案例看專利法發展
  .影響專利侵害認定的判決:從Festo判決看均等論的未來∕95
  .開創電子商務專利的判決:State Street判決影響電子
   商務的未來∕106
  .生物專利保護的問題:從Charkarbarty到基因專利∕119
  .經濟冷颼颼期貨熱滾滾──改寫商業方法專利遊戲規則∕138
 2-2 從重要商標案例看商標法發展
  .Victoria’s Secret案引出的著名商標保護與商標淡化的
   新轉折∕155
  .從誠品案談著名商標的取得與維護∕169
 2-3 從重要著作權案例看著作權法發展
  .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的挑戰:從Sony到Campbell案∕187
  .Feist v. Rural Telephone案:影響編輯著作及資料庫
   保護的判決∕207
  .訊框連結是否侵害著作權?Kelly v. Arriba的啟示∕222
  .從Tashini案看網路著作權之保護∕233
  .Altai v. Computer Associates:美國電腦軟體法律峰迴
   路轉的關鍵判決∕242
  .從核四民調爭議看數字有著作權嗎?∕253
 2-4 從其他案例看智慧財產權法之發展
  .從Cadence案論美國對營業秘密的保護新趨勢∕269
  .產品設計與仿冒的對決:Wal-Mart案導出對產品設計保護的
   新境界∕280
  .水貨進口是否構成仿冒?從美日兩國最高法院之判決
   談起∕292
 2-5 智慧財產權與公平法
  .行政和解使微軟壟斷地位更鞏固∕307
  .微軟行政和解了,那以後呢?∕309
  .微軟行政和解要約書∕314

第3篇 智慧財產權重要問題之探討
 .專利陰影下的台灣科技產業∕325
 .著作權談判不應成為台美貿易談判的犧牲品∕330
 .著作權法過於嚴峻恐造成司法正義扭曲∕339
 .複製蘋果iTunes創新──著作權法修正為線上音樂找生機∕342
 .企業界不容忽視營業秘密的法律風險∕361
 .美國實施經濟間諜法國內廠商面臨考驗∕367
 .從台灣加入WTO之承諾看台灣智慧財產權之回溯保護問題∕383

附錄∕393

 

  在全球化科技浪潮排山倒海席捲而來的當下,智慧財產權已經是無可迴避,也無從迴避的議題。只有能掌握關鍵智慧財產權,並能運用及創造收益的一方,才能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而且若擁有智慧財產權,還可以運用智慧財產權作為競爭工具,甚至嚇阻競爭對手,或是作其他加值運用。

  以國內也是國際智慧型手機大廠宏達電(HTC)為例,二○一○年似乎是宏達電的訴訟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該公司日趨成長,不但其品牌已經壯大,為消費者所熟知,且因軟體應用研發能力強,故能配合微軟與Google的平台,以機海戰術推出大量智慧型手機,進而威脅到其他的大廠,也因此智財訴訟乃成為不可避免的問題。

  例如蘋果首先控告宏達電侵犯20項iPhone相關專利,以拖延宏達電侵蝕其智慧手機市場,並進而暗打Google。另一家美國專利公司St. Clair也來湊熱鬧,以宏達電其侵犯6項電腦功能管理專利為由,在德拉瓦州聯邦法院對宏達電、蘋果及RIM(黑莓機)等3家手機製造商提起訴訟。就蘋果侵權控訴一案,宏達電也因具有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故迅速做出反擊,反控蘋果違反專利侵權訴訟,請求禁售iPhone、iPad。從宏達電的例子可以清楚的得知,在智慧財產權發展日盛的今日,此種大打專利戰的新興商業模式將會屢見不鮮。更不用說像專利流氓、專利池、證券化與其他授權模式日新月異,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但是不論其形態為何,其目的都相同,就是在於極大化其價值,並利用智慧財產權延伸其他的商業應用,可見智慧財產權對業者之影響與重要性。

  雖然智慧財產權(IP)有專利、商標、著作權與營業秘密等不同的類型,但是這些不同的權利類型卻有著共同的特質,那就是它們都是透過人類的心智活動與創造力的運用而產生,並受到法律的保護。而保障智慧財產權法制之立法,就在於透過法律,提供創作人或發明人專有排他的權利,使其得自行就其智慧成果加以利用,或授權他人利用,以獲得經濟或名聲上回報,進而鼓勵創作發明人完成更多更好的智慧成果,以供社會大眾之利用,進而提昇人類經濟、文化及科技之發展。

  而智慧財產權與其他企業界所熟悉的有形資產相比,最大的特色,就是它並無一定的形體,與其他必須要藉助有體物方能表現出來的有體財產權相較,智慧財產權具有更寬廣的面向,也使得智慧財產權能夠透過各種商業模式加值利用。

  而就目前台灣的產業生態而言,雖然已經重視智慧財產權,但是僅重視還不足以為恃,更急需面對的,就是如何保障研發創新結果以及開拓智財相關應用的實際作為。畢竟,台灣廠商若要脫離代工→賺錢→被控侵權→發展受阻、競爭力下滑的宿命,不但必須掌握自主研發的關鍵技術,更要借力使力,利用智慧財產權開拓下游的出海口,進而直接掌握客戶,而非仰人鼻息。

  此外,從國際趨勢對照目前台灣對於智慧財產權的關注程度及實務上發展,也在在令人感到憂心,特別是國外企業不但只是單純的累積智慧財產權(特別是專利),也已經開始運用這些累積的專利作進一步的加值利用。但是台灣企業囿於規模及經營理念型態等,不但基礎專利無法與跨國企業相提並論,政府也沒有整體的規劃,以致台灣雖然投入大量的研發經費並取得許多的專利,但是在技術貿易方面卻是一直處於逆差,以致投入與產出比難以比擬。例如根據二○○九年工業總會白皮書所載,二○○八年我國專利、商標的權利金收入不足2億美元,比二○○○年的3.7億美元還少,但支付給外國人的權利金,卻高逾30億美元。

  相對的,其他國家在累積智慧財產權之後,往往其技術貿易會有很大的改善。例如美國二○○八年享有5,220億美元的服務輸出,其中半數即來自權利金及相關金融服務的收入;而亞洲國家中南韓服務輸出排名第15、日本第5、香港第12、新加坡第17,皆領先台灣10名以上。更直接的來看,我國技術貿易逆差值在一九九八至二○○二年間每年約為新台幣350億,二○○四年擴大為430億元。二○○七年逆差更達到484億元,技術貿易收支比0.26,低於先進國家與南韓(約0.4)等國。由此觀之,我們不但遜色於主要競爭對手韓國許多,更顯示出台灣智慧財產權相關配套失衡、產業未能實質升級的窘況。

  但是弔詭的是,台灣的創新能力與專利數量卻無法與此等技術逆差等量齊觀。例如台灣雖擁有豐沛的高素質研發人力,學術的基礎訓練紮實且創意十足,例如二○○九年5月英國經濟學人智庫(EIU)公佈「全球創新競爭力評比報告」,二○○七至二○一一年台灣創新力全球排名第6位,亞洲為僅次於日本排名第2位,顯示台灣創新能力受到國際肯定。此外,台灣也提供具有高度競爭力的租稅環境,例如台灣不僅將企業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降至17%,產業創新條例的通過,更提供企業於研發投資金額15%內可於當年度抵減最高30%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的租稅優惠,政府也積極推動各種計劃、例如SBIR、「智慧財產流通運用計畫」等來鼓勵創新研發,但是卻仍然有此等問題,就不可忽視其中的警訊。

  這是因為雖然政府投入大量資源,並推動各種計劃,使得台灣成為政府所稱的世界第四大專利強國,但問題之所以持續未能改善的主要問題,就在於廠商研發重點在於降低成本而非創造價值,而政府則往往著重於上游研發的投入,而身負全國教育大計的教育部,更是僅著重對於上游人才的投入,對於中游的智財保護佈局與策略人才,以及下游的智財利用、商業化所需的人才則吝於投入資源,使得台灣雖有很強的上游創新能力,但是缺乏高品質的中下游保護與應用的人才與上游的研發創新配合,以致台灣雖然所取得的專利數量雖多,可是質量抱歉,更絕少關鍵技術或基礎專利,使得業者仍必須向國外專利權人支付大量的權利金。  相反的,若是教育部能改變目前的政策,不再僅專注於上游研發人才的培養,而將一小部分的教育資源投入到中游智財保護與佈局人才,以及下游商品化相關人才(例如融資、評價、行銷、銷售與加值等)的培養,不但可以解決目前台灣專利數量眾多但是品質很抱歉的問題,台灣目前企業所遭遇到的困境也應該可以迎刃而解。

  看完國際間智財發展趨勢後,配合此等國際趨勢,本書特別在第一章增加「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國際發展趨勢,智慧財產解析──如何有效管理與創造最大價值」一文,從智慧財產權保護趨勢探討其未來發展面;而就最新專利案例發展,特在第二章「從重要專利案例看專利法發展」部分增加「經濟冷颼颼期貨熱滾滾──改寫商業方法專利遊戲規則 」一文;最後在第三章就著作權部分新增「智慧財產權重要問題之探討,複製蘋果iTunes創新──著作權法修正為線上音樂找生機」,針對新興的線上商機,以及現今音樂市場不振可否藉法律修正而有所改變加以討論。

  另外,鑑於近年相關法律屢次修正,以及便利讀者並使讀者省去查閱之苦,茲附上最新修正之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等法條便供卓參。另,最新專利法修正草案(政院提出之版本)於2010年6月業已通過一讀,倘若能順利三讀完成修法,其修正將會對台灣專利發展有重大的影響,例如導入復權規範、採行國際耗盡原則、明確界定專屬授權相關規定等,將會對專利領域帶來不少影響。故亦附上修正條文草案,以方便讀者掌握最新專利修法趨勢。

  由於智慧財產之海浩瀚無垠,加以相關領域隨著法規變遷與法院判決而變遷迅速,縱窮盡一切學識,亦不敢言已窺其全貌。雖忝為法學教授,然才疏學淺,難免有掛漏謬誤之處;尚祈各方賢達不吝加以指正,以作為日後修正之參考!


馮震宇 謹識於智慧財產權研究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2550953
  • 叢書系列:智財專利
  • 規格:平裝 / 29 x 21 x 2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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